临沂专区
欢迎光临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7x24小时热线:95198 退出

通 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临沂专区 > 政策解读 >

提前申报政策解读

www.singlewindow.sd.cn 2021-12-03

一篇搞懂  提前申报

推广应用进口货物“提前申报”模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什么是提前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第十八条规定:

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提前申报带给企业哪些便利?

企业采取“提前申报”方式办理通关手续,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缩短货物在港时间,企业通关效率得以提高、通关时间不断压缩、通关成本得以降低。

“提前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限

提前申报进口货物应于装载货物的进境运输工具启运后、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向海关申报。

提前申报出口货物应于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

注意,前期青岛海关进行了放宽运抵时限试点,但自2021年10月18日起,该试点暂停,意味着提前申报出口货物仍应于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向海关申报。

(二)如实申报责任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如实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有关单证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要求交验有关随附单证、进出口货物批准文件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适用时限: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应当有效。货物提前申报之后、实际进出之前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生调整的,适用货物实际进出之日的贸易管制政策。

 (四)适用汇率

提前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提前申报的出口货物,适用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汇率和税率。

 提前申报的进口转关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提前申报的出口转关货物,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特别提醒:对于跨月提前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尤其注意适用汇率问题,极易因汇率改变造成税额变化,产生退补税问题。

(五)报关单修撤

进口提前申报货物因故未到或者所到货物与提前申报内容不一致的,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向海关提交说明材料;出口提前申报货物因故未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运抵海关监管场所的,由企业提交撤销申请,撤销原提前申报的报关单。因故运抵海关监管场所的货物与提前申报内容不一致的,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需向海关提交说明材料。

 有关报关单修改或撤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及相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

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和转关货物的提前申报比照上述要求办理,提前申报转关货物的转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有关规定办理。

做好提前申报小窍门

No.1 应报尽报,提升意识。企业树立提前申报意识,优先选择提前申报模式通关。

No.2 心中有数,盯住动态。多渠道收集船舶集港、到港等动态信息,结合货物物流信息,合理安排提前申报。

注意! 多渠道收集船舶集港、到港等动态信息,结合货物物流信息,合理安排提前申报。

 


上一篇:这些综保区优惠政策您知道吗?
下一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知识问与答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