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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十一就生效!马来西亚新规,所有货物须提供最少6位数的海关编码!

www.singlewindow.sd.cn 2018-09-29

近日,马来西亚出台了海关舱单新规,自2018 年10 月01日起生效,所有进出口马来西亚(包含经马来西亚中转)的货物,均须在提交提单补料时提供最少6 位数的海关商品编码。如一集装箱里存在多个品名的货物,必须提供每一个全部完整的海关商品编码。

 

涉及的港口包括:民都鲁 / 古晋 / 巴西古当 / 槟榔屿 / 巴生港 / 诗巫丹绒柏乐巴斯港等。

 

目前,包括MSC运达航运等多家船公司已发出紧急通知,请广大外贸、货代人,务必注意!否则可能会因为缺失数据,而在目的港海关产生高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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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MSC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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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航运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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