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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建立口岸服务评价机制 促进口岸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www.singlewindow.sd.cn 2021-08-25

为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和《日照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做好经营服务主体点评制度的工作,日照市于8月24日制订《日照市口岸服务企业满意度评价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是由日照市口岸办公室联合日照市发改委、日照市交通运输局、日照市商务局、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日照市税务局、日照市外汇管理局、日照海关、日照海事局、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岚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部门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口岸服务企业在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评价的基本情况和口岸投诉反馈机制以及市政务服务热线的投诉情况为依据,以日照市口岸服务企业的信息和公共评价情况为依托,对企业的经营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旨在以“标杆引领,带动发展”为指导,对口岸物流企业的服务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积极推动码头、船公司、货代、报关、集装箱堆场、集卡等经营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质量,助力通关,提质增效。

根据该办法,日照市辖区范围内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注册满两年并实际开展国际贸易或服务业务的口岸领域企业(包括分公司),主要有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报关报检、仓储场站业务的口岸服务企业均可以参加日照市口岸领域企业满意度评价活动。

该办法规定,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分类量化评价,采用千分制计分。具体评分指标包含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用户评价项、口岸投诉反馈机制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投诉项、企业信息项、企业公共评价加分项以及扣分项。评价结果在商务营商专栏及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日照市主流媒体上进行发布。

 

 

                           日照市口岸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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