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运集装箱场站行业信用自律公约
www.singlewindow.sd.cn 2021-10-27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的口岸营商环境,是海运集装箱场站肩负的重要使命。山东省集装箱场站协会本着“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原则,结合青岛市海运集装箱场站经营实际,倡导公约范围内场站,共同承担构建服务良好、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律公约如下:
1.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标准、从业规范,在企业内营造守法合规的氛围,使之成为公约成员的自觉行为。
2.公平竞争。遵守公平竞争规则,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从专业(特色)服务创新、品牌价值体现、服务系统优化方面开展同业良性竞争,合作共赢,共同提升整体行业竞争力,切实维护行业利益,坚决抵制低价竞争、诋毁业内同行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3.规范管理。集装箱进入场站并经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场站应依约对集装箱及其附属设备和集装箱内的货物负责,谨慎进行装卸、转运、装箱、拆箱、搬运、堆存及保管等各项工作,保证集装箱及货物的安全;场站未经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等相关权力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存放的集装箱占用、改装或出租等违约和侵权行为。
4.社会责任。珍惜港口资源,发挥行业功能,助力港口发展,打造和谐港航生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5.创新发展。积极推行企业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支持行业创新,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行业提供资源共享平台,合作发展,进一步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行业产业升级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的新时代。
6.遵规守矩。各成员以自律共裁、团结互助为原则,妥善处理投诉和纠纷,并自愿接受山东海洋经济团体联盟信用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海团联监委会”)的监督和调解。
7.违反本公约的成员,任何其他成员单位均有权及时向“海团联监委会”进行检举,经“海团联监委会”进行调查属实的,“海团联监委会”将向全体成员公布调查结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公约成员资格。
8.公约成员单位应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自律原则。
本公约适用于青岛市经营国际集装箱堆存、装箱、拆箱、中转、修理、清洗等有关业务的集装箱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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