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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10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www.sditds.gov.cn 2016-10-26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山东省10个产品榜上有名,其中苹果、蔬菜、野生鱼等农产品达到8个,实现了农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零的突破。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的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获得保护的产品可加贴“PEOP”标志,具有可追溯性,其生态特性能够满足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需求,具备更高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来源:山东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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