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海关签署合作安排提升香港中转地优势
www.singlewindow.sd.cn 2016-05-30
国家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24日在香港举行业务联系会议。会议期间就《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香港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签订合作安排。香港与内地海关新签署的这份合作安排,旨在巩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际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并鼓励业界优先选择香港作为中转地。同时,进一步便利经香港中转至内地的货物,可享有内地的关税优惠。目前,香港与内地海关间《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香港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的合作安排,所涵盖与内地相关的贸易伙伴,包括10个东盟国家和澳大利亚、孟加拉、智利、哥斯达黎加、冰岛、印度、韩国、新西兰、巴基斯坦、秘鲁、斯里兰卡、瑞士及中国台湾。香港海关已于2015年12月下旬起推行“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计划),为经海陆空中转香港的相关货物提供监管服务,并签发《中转确认书》证明在香港中转的相关货物符合未再加工规定,以协助贸易商向入口地海关申请优惠关税待遇。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上一篇:澳门与内地海关商讨深化合作 订定三年合作计划 下一篇:青岛海关与韩国仁川海关召开关际合作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