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区
欢迎光临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7x24小时热线:95198 退出

通 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海 关 >

“联合激励”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派发“岁末红包”

www.singlewindow.sd.cn 2016-12-16



图为:海关关员进行“联合激励”政策宣讲 刘宇晔/摄



图为:海关关员赴企业开展认证培育 刘宇晔/摄



图为:海关向企业颁发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证书 刘宇晔/摄


      12月13日,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大厦会议室内,青岛大港海关与青岛市崂山区商务局联合举办的“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联合激励措施”政策宣讲会正在正热烈进行。青岛大港海关关员向参会的44家企业代表详细解读了新近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海关总署牵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商务部等40个中央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

      据了解,此次《合作备忘录》的激励措施,主要有绿色通道类、减少查验抽查类、优先类、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重要参考类和改革试点类措施。归纳起来主要分为六类:一是绿色通道类措施,例如海关的先行验放,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减少查验、抽查类措施,例如海关、质检部门的减少进出口查验、环保部门的减少监管频次;三是优先类措施,比如海关的优先办理货物通关手续,商务部门的优先办理生产能力证明;四是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措施,例如海关的简化进出口单证审核流程;五是重要参考类措施,例如金融部门的授信融资参考;六是改革试点类措施,例如海关的优先作为通关改革试点企业,外汇管理部门的优先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试点企业等。这些措施基本上涵盖了目前所有的跨部门协同监管的优惠便利措施,形成了海关与其他部门守信联合激励的完整架构。

      参会企业代表深受鼓舞。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在今年11月份刚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公司经理刘闯参加完宣讲会后表示喜上眉梢:“本来通过认证拿到证书,已经是公司本年度的大‘喜事’,而这么多激励措施的实施,更是在年终岁末给我们企业发了一个大‘红包’!”

      据统计,自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青岛大港海关辖区内已通过海关高级认证企业75家,占青岛关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总数的33.6%。下一步,该关将利用新上线的关企合作平台加大政策推送力度,增强对符合条件企业的信用培育,使更多进出口企业享受政策优惠。

来源:青岛海关

上一篇:青岛海关“通关服务云”正式上线运行
下一篇:2017年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在京召开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