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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措施出台!龙口海关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02-19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进出口企业影响,2月14日,龙口海关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12条措施。内容涵盖保障防疫物资快速通关、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海关服务、宽严相济办理案件等五个方面。

  全力保障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开辟绿色通道和专用咨询窗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实现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材料即到即提,通关“零延时”。对确需查验的,优先安排查验。对疫情防控物资根据需要采取“门到门”、批准转关运输等更便捷方式实施顺势监管,确保快速验放。

  帮扶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实施预约加急通关,对企业生产和恢复生产所需原材料进口实行“即报即放”“即查即放”。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在规定时间申报的,免征相应期限内的滞报金。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全力保障关系民生的进口农产品食品生活消费品快速通关,实施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速出证、快速放行。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滞报金和滞纳金减免政策,开通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快速通道,正常情况下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内。

  优化海关服务,制定《龙口海关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指南》,成立专家团队,设立专用窗口,公布联系方式,提供疫情期间通关、查验、减免税等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与我市重点进出口企业建立“一对一”的问题快速解决机制。倡导“少接触”“无接触”办理海关业务,允许通过快递办理业务,能后续补充原件或手续的,一律先行办理。在减免税、通关验放等各个环节,支持高端铝材料、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发展换档升级,支持龙口临港经济发展。

  坚持主动披露与宽严相济办理案件相结合,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推行主动披露和容错机制,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夹藏、伪瞒报,特别是利用疫情防控物资进行走私犯罪活动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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