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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海关启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04-16

4月13日,一批由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保税料件正有序向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发送,从料件到成品全部工序将由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完成。与以往相比,这次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无需缴纳相应保证金,也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减少了近千万元保证金的循环占用。这也标志着威海海关正式启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

  “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下属的一个全资子公司,同时也是我们的一个重要生产基地,按原模式规定,同一订单不同手账册需大量拆分报关,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串换受到制约,影响了生产的时效性,不仅影响通关效率,造成大量人力资源占用,也大幅增加企业成本。”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执行副总经理马文力表示,现在企业实施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集团内企业可共用一本账册办理进出口业务,无需为子公司单独办理手册,同一订单无需拆分报关,每年可减少此费用约200万元。同时,保税货物存放、保税料件流转串换、外发加工等业务与生产实现了“无缝”贴合,极大地增加了管理上的便利性。

  “我们结合威海海关辖区加工贸易业务比重较大的实际,深入调研,听取企业需求,选取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威海海关保税监管二科科长丛爱军表示,改革后,企业可享受保税货物自主存放、保税料件自由流转、料件串换自主管理、外发加工更加简化等7项优惠政策,赋予企业在加工贸易方面极大的自主性和自由度,政策红利将使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显著提升国有品牌影响力。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是海关总署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加工贸易监管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改革。该项改革顺应了企业集团化运营发展的需要,以企业集团经营实际需求为导向,促进了保税料件在集团企业间的自由流通,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促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威海海关将继续推进政策实施,切实将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同时启动研究扩大改革相关工作,争取将更多威海龙头企业纳入改革,为促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创新发展、促进外贸企稳回升提供新的增长引擎。

来源:青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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