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区
欢迎光临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7x24小时热线:95198 退出

通 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海 关 >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9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4的公告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11-26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2020年第107号公告,我署对进出境水空运运输工具申报报文中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制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4版,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4制定说明》(详见附件1、2)。以上资料也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我署2018年第135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rar  

           中国海关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格式V1.4制定说明.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20日


上一篇:菏泽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验收
下一篇:前10个月威海海关签发东盟原产地证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