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3号(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南宁关区的公告)
2026-02-28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8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场所及“ 下一篇:海关总署召开关企对话会
2026-02-28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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