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关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1号(关于发布“导热液体”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
2023-10-17查看详细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30号(关于进口缅甸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及灌溉部有关缅甸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缅甸养殖水产
2023-10-17查看详细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9号(关于进口芬兰热处理猪肉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芬兰共和国农业和林业部有关中国从芬兰输入热处理猪肉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芬兰热处理
2023-10-17查看详细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8号(关于进口芬兰麦芽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芬兰共和国农林部有关芬兰麦芽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芬兰麦芽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
2023-10-17查看详细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7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处理进出口
2023-10-17查看详细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6号(关于进口尼泊尔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尼泊尔农业与畜牧业发展部有关尼泊尔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尼泊尔植物源性中药材
2023-10-17查看详细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5号(关于解除马来西亚高致病性禽流感风险警示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马来西亚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17号关于马来西亚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警示,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马来
2023-10-17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