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实施船舶水污染物联单制度
www.singlewindow.sd.cn 2018-12-07
12月5日,青岛海事局联合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管理局3家单位,正式发布实施青岛地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试行)》。
该联单制度是为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考核规定要求,由青岛海事局负责牵头组织,市环保、城市管理、交通港航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制定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是加强污染防治、实现对船舶水污染物的闭环管理、防止污染物去向不明和二次污染的一项重要环保创新举措。青岛海事局接到工作任务后采取综合措施推动联单制度顺利出台,一是多次对辖区污染物接收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港航管理局等单位走访调研,建立了“青岛地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建设微信群”,了解地区船舶水污染物流转概况和各部门管理情况;二是会同多部门结合青岛地区实际情况编写联单制度并广泛征求意见;三是明确时限,及时印制《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联单》和《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及处置联单》。
下一步,青岛海事局等四部门将加强对联单制度的宣传贯彻,定期和有关单位评估联单制度运行情况,保障辖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来源:山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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