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区
欢迎光临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7x24小时热线:95198 退出

通 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海 事 >

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说了这些跟海事有关的事

www.singlewindow.sd.cn 2019-01-25

1月24日,交通运输部召开2019年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19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相关内容。

其中,第十二件民生实事为扩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范围助力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改善空气质量。主要目标是2019年1月1日起,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范围扩大到全国沿海海域、港口及长江干线等内河水域,提高排放控制要求。分阶段实施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同步推进船舶岸电等清洁能源使用,有序开展低硫燃油供应和联合保障工作,减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船舶减排硫氧化物34.5万吨、颗粒物5万吨,同比2018年均减少60%,促进绿色航运发展,助力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改善空气质量的要求。

此外,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还回答了记者对《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的推进实施情况以及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的具体措施等两项内容的提问。


记者提问

据了解,《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已于2019年1月22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能否介绍一下目前相关推进实施情况?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谢谢您的提问。这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船舶压载水是控制船舶横倾、纵倾、吃水、稳性或应力而加装到船上的水及悬浮物质。船舶压载水中含有浮游生物、微生物、细菌等大量生物,船舶航行过程中,部分生存下来的生物可能随着船舶压载水排入新的环境中,存在威胁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可能性。

《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是全球第一部应对压载水携带外来物种入侵的国际公约,旨在通过对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控制与管理,来防止、减少和最终消除由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造成危害。《公约》于2004年在国际海事组织获得通过,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2019年1月22日,《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

为做好履约工作,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当中关于防止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造成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的相关要求,于2019年1月11日印发了《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约》和《办法》要求,海事执法人员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可以开展取样和快速检测工作。近日,我部部署了直属海事系统船舶压载水快速检测设备购置工作,提高我国对船舶压载水检测的技术水平。

压载水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海关总署、自然资源部及农业农村部等相关国家部委。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密切行业和部门间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构建完整的防控体系,确保压载水管理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


记者提问 

船员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群体之一。请问发言人,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交通运输部有哪些具体措施?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谢谢您的提问。作为航运大国和船员大国,我国突出船员主体地位,不断改善促进船员队伍科学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营造了尊重、关怀船员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去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巴拿马访问时,与"玫瑰轮"船长通话,询问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慰问全体船员,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航运事业发展和海员队伍建设的高度关注和深切关怀。

船员是水运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支撑。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船员队伍发展,不断完善保障船员权益的政策体系,在保障船员权益方面,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我部继续推进出台船员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个税法》修订为契机,配合财政部研究提出船员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方案。二是提升服务船员水平,圆满完成服务船员"口袋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实现在实时网络下为150多万船员提供信息服务,覆盖船员履职全过程。三是与人社部共同推进《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工作,开展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向500吨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签发《海事劳工证书》,试点开展国内沿海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工作,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海事)


上一篇:青岛海事局2018年安全监管1.44亿吨危险货物进出辖区
下一篇:青岛海事局在青岛大港组织开展了溢油应急战备演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