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六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02-19
当前,随着各地陆续开始复工复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始进入新的阶段。山东海事局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加快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建设加大交通投资力度的通知》要求,在按照“三精两确保”要求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提高站位,保畅通、优服务,采取六项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复产复工。
一是全力保障海上客运安全。分析研判节后复产复工客流特点,实时掌握辖区客运航线和船舶动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将各项安全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实施疫情防控方案报备和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采取固定客运船舶船员和乘务员、实施旅客分舱分流、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阻断疫情传播。自2月3日春节假期结束以来,共保障216艘次船舶36001人次旅客海上安全运输。
二是开辟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加强与港口、引航、代理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提前掌握重点船舶进出港信息,为载运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民生物资的船舶开通海上绿色通道,提供专业的信息服务、交通组织和护航服务,“极简”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确保重点物资船舶“优先靠离泊、优先保障、优先通行”。共保障58艘次船舶58批次口罩、防护服等防疫重点物资的畅通运输。
三是推行海事业务“不见面”办理。针对疫情特殊时期,简化政务审批和业务办理手续,采取海事政务网上办理、远程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远程船舶现场监督等方式,推行海事业务“不见面”办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能实施网络办理的政务受理事项,全部实施网上办理;需要同时提交纸质材料的政务事项,可在提交网上申请后,将相关材料邮寄。开通国内船舶船员任解职远程办理、网络办理绿色通道,并通过网络及时核实船员信息,确保船舶复工复产时满足船舶配员要求。
四是服务重点水工项目开工建设。坚持复工复产目标导向,提前摸排掌握辖区水工项目复工开工情况,向施工项目部下发《关于做好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复工的通知》,要求施工单位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合理做好复工复产船舶、人员安排和生产计划。简化审批手续,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气象海况和预警信息,依托电子巡航和现场巡查相结合的手段加强施工现场管控,督促企业安全生产,有效开展防疫,切实做到生产与防疫“两不误”。
五是积极指导船舶科学防疫。督促复工船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企业和船舶定期发布船防疫防控指南及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其中在“山东海事”和“青岛海事”公众号发布的《张修东安检课堂:船舶空调和通风的科学管理》文章经各航运企业转发到船舶防抗疫情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硬核支持。
六是强化海上交通组织保障。针对因近期寒潮大风导致船舶压港情况,实施海事、港口、引航三方联合值班,精心组织船舶交通,按照“先大船、后小船、先进港、后出港”的原则,科学调度组织压港船舶有序进出港,最大限度地减少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对港口生产和船舶营运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了大风影响期间辖区船舶零险情、零事故,确保了大风过后港口生产的有序恢复。
来源:山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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