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港航局对沿海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企业开展安全检查
www.singlewindow.sd.cn 2017-06-26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山东省交通厅港航局于4月中旬至6月底对沿海七市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由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的两家安全服务机构分别成立安全检查专家组,厅港航局及沿海各市港航局安排人员参与。检查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综合安全检查,第二阶段为“回头看”及专项整治。检查内容包括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的码头建设程序、经营资质、安全作业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等13大类,着重突出四个方面的检查。一是日照港岚山港区、东营港东营港区和烟台港西港区等重点港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二是LNG、LPG等液化气码头、罐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货种的防自聚、夏季减压措施以及不同货种交替作业时的安全控制措施等。三是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措施办法。四是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对近期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需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检查组将通知危险货物经营人并报所在市港航局,提出整改建议,所在市港航局确认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断然措施;对需长时间持续整改的隐患,检查组通知危险货物经营人并报所在市港航局,提出整改建议,所在市港航局确认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监督检查直至整改到位。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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