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改革 加工贸易企业享企业集团政策红利
www.singlewindow.sd.cn 2021-10-22
图为:关员到轮胎企业调研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效果 鲍晓康/摄
近日,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华盛公司内,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地进行37.8吨进口保税天然橡胶的入库工作。清点无误后,仓管人员在企业资源计划系统里写入转移信息,完成本次料件调拨。
这看似简单的一次料件调拨操作,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实施前要麻烦许多。
作为三角轮胎独立子公司的华盛公司,改革前企业需要“自立门户”办理手册开展进出口业务,子母公司需要按照手(账)册制作两套单据并分别报关。作为青岛海关第一批享受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政策红利的试点企业,三角集团和其旗下的华盛公司可以共用同一本账册管理,由总公司三角集团统一进行国外保税料件采购,通过外发加工直接调拨至华盛公司开展加工生产,大幅简化提货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公司将保税料件全工序外发给集团内成员企业,不用缴纳保证金,也不用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作为负责公司加工贸易业务的工作人员,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杜肖萍对改革后的变化感受最深。
今年以来,公司已经外发保税料件3万余吨,仅保证金资金占用就减少了1000万元,每年还可以节省报关等相关费用200万元。
得益于这项改革,在疫情为外向型企业带来巨大挑战的形势下,三角集团积极运用保税货物自主存放、外发加工等便利政策,有效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释放了流动资金,实现产销逆势上扬,整体业绩持续增长。
据了解,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是海关总署于2020年2月起在全国9个直属海关试点开展的一项加工贸易改革,是指海关突破传统的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下的多家企业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以顺应企业集团化运作发展需求。
该模式下,同一集团下企业可享受保税货物自主存放、保税料件自由流转、料件串换自主管理、外发加工更加简化、不作价设备自主调配使用、保税货物先销后税、享受多元化担保等7项优惠政策,实现了集团内保税料件及设备的自由流转、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减免了部分环节担保,在助力企业融入双循环、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海关之一,青岛海关积极先行先试,加强政策宣讲,引导企业参与改革,享受红利。山东美佳集团有限公司也是这项改革的受益企业之一,这家公司是国内水海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借助保税料件自由流转、货物自主存放的便利政策,集团实现了原料的集中采购、统筹规模化生产,为下一步企业引进现代化大型生产设备、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
统计数据显示,政策实施至今,山东美佳集团在内部分公司间结转原料41批次,涉及货值2900万元,节省采购及周转成本近300万元;内部外发加工原料20批次,货值1885万元,节省了保证金占用320万元。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的进口原料到货周期延长,企业面临订单违约的困境。”公司副总裁郭晓华表示,借助企业集团化管理,企业解决了用料难题,提高了原料的利用率,同时能充分发挥各子公司之间的分工优势,进行业务整合,在提高效率、节省成本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发展。
据青岛海关统计,今年以来,得益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企业共开展集团内成员企业间外发加工1481批次,涉及货值3.7亿元,与改革前相比,新模式为企业节省保证金7700余万元。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10月15日起,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改革红利将惠及更多加工贸易企业,为促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新的增长引擎。(于晓娜、胡东艳、罗文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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