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B2B)试点作业指南
www.singlewindow.sd.cn 2020-08-28
业 务 简 介
跨境电商B2B出口
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适用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适用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并向海关传输相关电子数据的模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
9710、9810/0110/9610对比
九 大 亮 点
+关区相关现场全覆盖
+9710/9810模式全覆盖
+H2018/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全覆盖
+5000元以上/下货物全覆盖
+口岸属地(直航/全通/转关)物流全覆盖
+海外仓自有/租赁全覆盖
+生产型/贸易型企业全覆盖
+申报/通关/查验/放行/结关主流程全覆盖
+数据录入/导入/接入方式全覆盖
业 务 流 程
备 案 指 南
企业备案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企业可登陆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山东“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sd.cn企业资质系统办理海关注册登记。
海外仓备案
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企业资质条件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备案资料要求
1.两个登记表:《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一仓一表)。
2.海外仓证明材料: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
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资料应向企业主管地海关递交,如有变更,企业应及时向海关更新相关资料。
各隶属海关办理海外仓登记业务办理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文下方《青岛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业务现场一览表》。
申 报 指 南
单一窗口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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