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新年伊始,进出口企业的这项重要工作别忘记哦!
www.singlewindow.sd.cn 2021-02-20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第9号)规定,自2017年度年报起,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一、年报对象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报送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2020年度年报
报送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统计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报送内容
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关务负责人、海关业务联系人等海关年报事项(详见下图:不同企业类型填报数据项不同,具体以公示系统为准)。
四、报送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五、报送流程
第一步
输入网址http://www.gsxt.gov.cn,进入“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
第二步
选择所在省份,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
第三步
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弹出,再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正式填报。
注:如果是初次年报,在该步操作前先点下方界面的“企业联络员注册”或“变更企业联络员”,注册联络员信息后或变更联络员信息后再操作第3步。
第四步
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先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图标,然后选择“年报年度”。
选择“年报年度”后弹出“填写须知”窗口,仔细阅读后在下方“已阅”栏勾选,点击“确认”后进入正式填写。
第五步
“公示系统”中新增了“报关信息”这个填报模块,为海关年报填报入口。企业对填报页面左侧栏目逐栏填写并保存。
第六步
左侧所有栏目填写完毕并保存后,点击左侧最后一栏“预览并公示”,仔细核对填写内容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可点击“预览打印”后,再点击“提交并公示”,随后点“确定”一并完成填报。
六、报送状态查询
企业在完成报送7日后,进入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credit.customs.gov.cn/ )查询报送状态,对于年报异常或数据异常的应第一时间反馈处理。
七、咨询电话
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报关信息”中的事项填写问题,请咨询海关12360热线或中国电子口岸95198热线,如遇到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八、注意事项
1. 提前年报:建议1-4月份完成年报报送,避免5-6月集中报送造成系统卡顿,影响年报报送。
2. 谨防诈骗: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收费都是骗人的。
3. 调整:如企业信息为自动读取(可能是上次填报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调整并确认,以免校验不通过耽误企业年报。
4. 修改:发现已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需要修改的,须在当年6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6月30日后,除特殊情况外,年报信息不得修改。
九、常见填报问题
1.“企业英文名称和地址”如何填写?
答: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要怎么填写?
答:必填项,可多选。总共有6个选项,如果企业属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企业选择所属企业类型即可,如果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选“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选项。
3. 年报中生产经营情况怎么填?
答: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息按年度财务报表填写,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信息,具体填写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种税金的总和。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属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情况信息栏填写“0”。
4. 股东出资的认缴、实缴时间和出资额怎么填?
答:认缴时间是根据章程约定的,股东注册资本到位的最后时间,一般可以根据企业设立的时间加上到位年数进行推算。实缴时间是在年报年度内,股东最近一次注册资本缴纳到位时间,一般以验资报告时间、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填写。如果实缴资本未到,实缴时间不需要填写。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
5.哪些事项可以选择不向社会公示?
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外担保、从业人数、社保缴费信息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可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
十、不按规定年报,后果很严重!
1. 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期间,企业信用等级不得向上调整。
2.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十一、未报送,怎么办?
海关总署已推出年报“补报”功能。
以下三种情形适用:
1.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多报合一”年报报送,6月30日后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仍显示“未报送”的。
2.在“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时,没有“报关信息”填报模块的。
3.未在6月30日前按时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的。
在哪里补报呢?
请访问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
来源:重庆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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