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V2.0)升级及对接海关总署进口统一版事项的公告
www.singlewindow.sd.cn 2017-01-04
为贯彻海关总署关于对接跨境电商统一版的要求,确保山东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正常运行,山东电子口岸对山东跨境电商单一窗口进行了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在青岛关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电商企业及电商平台企业、直邮物流及保税仓储企业、银行及支付企业、报关企业、监管场所经营人(以下简称“企业用户”)。
2.对接说明
2.1 请规范填写跨境进口统一版企业接入申请表(附件),并发送至support@sditds.com邮箱,待山东电子口岸完成配置后,将以邮件形式反馈到企业指定邮箱中。
2.2 登入山东电子口岸官网(www.sditds.gov.cn)注册跨境系统账号,并联系相关人员安装山东电子口岸报文传输客户端。
2.3 保证金账户
2.3.1 保证金账户开设及关联: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或物流企业均可至现场海关柜台办理保证金账户。
3.系统对接安排
企业根据接口文档开发完成后,可申请与公共平台进行对接调试。
3.1 调试内容:山东电子口岸跨境电商单一窗口_数据接口V2.0
3.2 调试对象:电商及电商平台企业、银行及支付企业、物流及运输企业
3.3 调试方式:线上远程调试
3.4 调试负责人:李金波,雷旭;QQ:418419567
3.5 调试地址:http://test.sditds.gov.cn/index.html
3.6 调试时间:2017年1月1日起
4.接口文档说明
4.1 电商企业及电商平台企业
接口文档名:山东电子口岸跨境电商单一窗口数据接口v2.0_电商企业
4.2 银行及支付企业
接口文档名:山东电子口岸跨境电商单一窗口数据接口v2.0_支付企业
4.3 物流及运输企业
接口文档名:山东电子口岸跨境电商单一窗口数据接口v2.0_物流企业
4.4 报关企业
接口文档名:山东电子口岸跨境电商单一窗口数据接口v2.0_报关企业
附件:跨境进口统一版企业接入申请表
山东电子口岸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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