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0号(关于禁止特殊物品过境相关事宜的公告)
www.singlewindow.sd.cn 2019-11-22
为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保障我国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生物安全风险较高,禁止过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21日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8号[关于调整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货物申报要求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组织召开海运进口集装箱提货单、设备交接单电子化培训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