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4号(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
www.singlewindow.sd.cn 2021-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输上述国家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的,可以申请领取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0月25日
上一篇:关于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有关功能优化的通知 下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