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区
欢迎光临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门户!
7x24小时热线:95198 退出

通 知

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海 关 >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5号(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的公告)

www.singlewindow.sd.cn 2024-12-20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见附件1)。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Ⅲ).docx

  2.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doc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18日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4号(关于开展进口药品通关“一单多核”联网核查试点的公告)
下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

相关新闻